台湾a片 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的通告
| 索 引 号 | 757009218/2026-13021 | 发文日期 | 2026-04-15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布机构 | 台湾a片 | ||
| 分 类 | 其他 | 有 效 性 | 有效 |
各市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经信局:
按照《台湾a片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鄂经信企业〔2025〕52号)和《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》,经推荐申报、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,确定了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(见附件,以下简称集群),现予以通告,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:
一、各地经信部门要引导集群进一步聚焦主导产业,畅通协作网络,增强创新活力,深化开放合作,推进数字化转型和 绿色化发展,完善治理和服务水平,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,提高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,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。
二、各地经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集群制定行动方案和专项扶持政策,加大资源投入和政策供给,支持集群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,促进集群不断做优做强。
三、集群要组建专业运营机构,做好集群内运行监测和数据统计,分析全球及区域产业趋势,明确集群定位和发展路径,编制集群发展方案。完善公共服务体系,加强精准服务,协助政府落实并争取相关产业政策,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集群优势,协调多方利益,确保集群发展方向与区域经济战略协同。
四、各地经信部门要完善集群梯度培育体系,开展集群典型实践案例和优秀集群品牌宣传,加强集群发展跟踪和评估,组织集群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,于每年3月中旬前报送至台湾a片 中小企业处。
五、台湾a片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有效期为三年,2026年度台湾a片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效期为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,有效期满后,由台湾a片 组织复核,复核通过的集群有效期延长三年。
附件: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
台湾a片 办公室
2026年4月15日
附件:





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4343号


